石俊志专栏

中国古代货币法二十讲(一):百姓市用钱,美恶杂之,勿敢异

石俊志

时间:2019-10-18

导 言

本文为《中国古代货币法二十讲》前言及第一讲,结合了战国时期秦国的《金布律》,讲述了当时秦国的货币政策。

秦国颁布施行了《金布律》,通过立法对半两钱的流通进行规范。百姓交易商品使用半两钱时,对于轻重大小不同的半两钱,必须按照同等价值予以接受,不得在其中有所选择。秦国实行的半两钱制度是单一铜钱制度,铜钱大小轻重不等,美恶混杂,等价流通。这些美恶混杂的半两钱能够按照同等价值流通的主要保障,就是秦国的严刑峻法。

半两钱是中国古代首次实现全国统一流通的钱币形态。这种产生于国家政权下的法律强制的信用货币受到法律的约束,秦国强大而残酷的法律使得这种信用货币由于价值规律影响而向本身价值回归的倾向大大减弱。

《中国古代货币法二十讲》石俊志 著

 前 言  

中国古代特别强调重农轻商。

刘邦打败项羽,天下平定,就下令不许商人穿丝织的衣服,不许商人乘车,增加商税以打击羞辱商贾。从此,重农轻商便成为中国古代各王朝不变的国策。

但是,无论如何轻视商业,无论怎样打击商贾,中国古代经济在古代世界中,却长期处于巅峰地位。特别是在秦汉唐宋的一千多年里,以天下为己任的中国人,在世界上似乎找不到竞争对手。俯视天下,东夷西戎、南蛮北狄,还有那些海外岛屿上蛰居的各色土著,经济及文化皆处于极度落后的状况,这使中国不能不以天朝自居,并由衷地产生出“一览众山小”的诗人豪情。

为什么如此糟糕的商业政策可以产生出世界顶级的经济繁荣?这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

比较中外各国,中国古代拥有两个优势:一是影响了整个民族行为准则的儒家思想,使古人严格践行诚信礼让的精神;二是千年不变的货币基本制度,有效地支持了中国古代经济的持续发展。

诚信和制度,是商品经济不可或缺的根本因素。与古代外国相比较,古代中国在这两个方面占据了优势,所以经济就达到了超越世界各国的领先地位。

然而,经济繁荣和物质丰富引起周边落后民族的垂涎,在契丹人、女真人、蒙古人的相继攻伐下,宋朝这一场波澜壮阔的大剧,终于在君臣百姓十万余人蹈海殉国的惨烈定格前,徐徐落幕。

元明清三朝发生了什么变化,究竟是什么原因使中国古代经济从世界巅峰逐步跌入谷底,以至清朝晚期便达到濒临亡国灭种的边缘,则更是值得我们认真总结的事情。分析起来,元明清三朝的货币制度变化,是造成中国古代商品经济逐步落后于世界各国的重要原因之一。

为了深入了解中国古代货币制度的形成、发展、作用和变化,对中国古代经济做更加深入的研究剖析,我从中国古代货币成文法、皇帝诏书、史家记载、文献典籍中找出一些相关史料,结合出土文物,进行考证、分析和解释,逐条以《中国古代货币法史料释义》的形式在《当代金融家》杂志上连载发表。

目前,这些连载的文章汇总起来也有二十篇之多,总撰起来,名曰《中国古代货币法二十讲》,奉献读者,算是抛砖引玉,提供各位参考。

百姓市用钱,美恶杂之,勿敢异。

百姓使用钱币交易商品时,无论钱币质量好坏,要混在一起使用,不准对好坏钱币进行选择。

秦金布律

这条史料来自战国时期秦国的《金布律》。

1975年,考古人员在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中发现秦律竹简,其中载有《金布律》十五条。第一条全文如下:

官府受钱者,千钱一畚,以丞、令印印。不盈千者,亦封印之。钱善不善,杂实之。出钱,献封丞、令,乃发用之。百姓市用钱,美恶杂之,勿敢异。

官府收入钱币,以1000枚铜钱装在一个编织袋里,用丞、令官员的官印封缄。钱数不满1000枚的,也应该封缄。钱币质量好的和不好的,应该装在一起。付出钱时,要把印封呈献丞、令验视,然后启封使用。百姓在交易商品使用钱币时,无论钱币质量好坏,要混在一起通用,不准对好坏钱币进行选择。

这条法令所针对的钱币是战国时期秦国铸行的半两钱。

战国中期,秦惠文王二年(公元前336年),秦国开始由国家统一铸行半两钱。根据秦国的度量衡制度,1两折合24铢,半两便是12铢。半两钱正面铸铭“半两”2字,法定重量12铢。近代考古发现,秦惠文王二年铸造的半两钱重量确实达到12铢。此后不到30年的光景,半两钱的重量就出现了明显的降低。到了秦王政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秦始皇武力统一天下的时候,半两钱的重量已经降至8铢左右。

从秦惠文王二年至秦王政二十六年的100多年里,秦国颁布施行了《金布律》,通过立法对半两钱的流通进行规范。秦国颁布《金布律》的时候,半两钱的重量已经出现大幅度的降低,轻重大小不同的半两钱在秦国市场上混合流通。所以,《金布律》规定轻重大小不同的半两钱要混在一起通用。百姓交易商品使用半两钱时,对于轻重大小不同的半两钱,必须按照同等价值予以接受,不得在其中有所选择。

秦半两钱

战国时期,黄河中游地区魏国等先进国家流通青铜布币,东部沿海地区齐国等后进国家流通青铜刀币,西方秦国属于贫穷落后国家则流通青铜圜钱。到了战国后期,秦国圜钱的形状已经从圆形圆孔演化为圆形方孔,并成为秦国国家统一铸造发行的半两钱。

秦始皇武力统一天下,废黜了各国流通的各种铜钱,将战国时期秦国铸行的铜钱“半两钱”作为法定货币推广到天下各地使用。从此,圆形方孔的铜钱成为中国古代社会最核心的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历经了各代王朝的风云变幻,盛衰兴替,圆形方孔铜钱的形态却长期保持不变。一直延续至清朝灭亡,帝制被推翻之后,圆形方孔铜钱才最终退出历史舞台。可以说,圆形方孔铜钱的流通,贯穿中国古代皇帝专制历史的始终。

战国时期秦国流通的半两钱以及秦始皇统一天下后使用的半两钱,被后世称为“秦半两”。《金布律》以法律形式规定“秦半两”的流通规则,是我国现存最早的货币立法。

秦始皇将半两钱推广至全国使用,使之成为全国统一流通的法定货币。15年后,秦朝灭亡,刘邦建立了汉朝,依旧使用半两钱。这时候的半两钱,重量已经降至2铢左右,后世称其为榆荚钱。刘邦的儿子刘恒即皇帝位,是为汉文帝。汉文帝与民休息,开创了文景盛世,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得以高速发展。这时候,天下依旧流通半两钱。

美恶杂之

战国中、后期的秦国,是严刑峻法的国家。

因此,在现代人的概念里,当时秦国的半两钱应当是足值、规范的。

然而,事实恰好相反。根据近代考古证明,当时秦国的半两钱轻重无常,极不规范。

1962年冬天,长安县韦曲乡首帕张堡村的一个农民在掘土时发现了一个窖藏。窖藏中有一只陶釜保存完整,内藏铜钱1000枚,经考证为战国时期秦国的钱币。这批铜钱总重4484克,平均每枚重量为4.484克(6.805铢)。其中多数铜钱重量4~5克(6.1~7.6铢),最轻的铜钱1.7克(2.6铢),最重的铜钱11.0克(16.7铢),轻重差距达到6.4倍。这情形与云梦睡虎地秦墓出土《金布律》的规定正相吻合。陶釜中的铜钱恰好是千钱一畚,应当是交付官府封存的,并且恰好呈现大、小钱混在一起的情形。

此外,近代发掘战国时期秦墓甚多,有多批半两钱出土。笔者非常惊奇地发现,从战国秦墓中出土的半两钱,竟然没有一批呈现轻重大小相似的情况。每一座战国秦墓出土的半两钱,都呈现轻重大小差距悬殊的特点。各批出土半两钱中,大、小钱的差距,多在3~6倍之间。

针对这种现象,有学者提出秦半两大、小钱之谜,并怀疑秦国是否实行过大、小钱并行的制度。根据对出土秦半两的考证,其中并没有两种或几种相似的钱币可以分类。由此可以推定,战国时期秦国实行的半两钱制度是单一铜钱制度,而不是大、小钱并行制度。在这种制度下,铜钱大小轻重不等,美恶混杂,等价流通。这些美恶混杂的半两钱能够按照同等价值流通的主要保障,就是秦国的严刑峻法。秦国在不同时期铸造了多批铜钱,各批铜钱的轻重大小标准不同。秦国的法律强制百姓接受国家铸造的各种不同规范的铜钱,由此造成市场流通中的半两钱美恶混杂的现象。

信用货币

信用货币并不产生于市场运行中的价值规律,而是产生于国家政权下的法律强制。

半两钱是中国古代首次实现全国统一流通的钱币形态。早在被推广至全国流通之前,半两钱已经被秦国的法律规定为法定货币,其根据法律强制进入流通,而不是根据金属价值行使流通手段的职能。

中国古代的货币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法定货币;另一种是非法定货币。中国古代的法定货币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信用货币;另一类是非信用货币。

信用货币依靠发行者的信用行使货币职能,在交易使用时无须称量,按照其面文所写的名义价值使用,所以也可称为非称量货币。中国古代的纸币和铜钱都是非称量货币,或者说都是信用货币。

非信用货币依靠其本身的金属价值行使货币职能,在交易使用时须称量,按照其所含的金属价值使用,所以也可称为称量货币。中国古代的黄金和白银都是称量货币,或者说都是非信用货币。

中国古代信用货币的发行者是历代朝廷,他们具有将货币进一步信用化的冲动,力图使用更少的成本,创造更多的货币。信用货币进入市场之后,在价值规律的影响下,出现了回归本身价值的倾向。这种倾向受到法律强制的约束,回归乏力。法律越强大,货币回归本身价值的力量就越薄弱;法律越虚弱,货币回归本身价值的力量就越显著。

战国时期的秦国,法律强大而残酷,法律规定百姓必须接受国家铸造的轻小钱币。所以,当时秦国铸造的半两钱越铸越小,出现了大小钱混合流通的局面。

百姓市用钱,美恶杂之,勿敢异。

《金布律》中这条法令的实施,正是造成秦半两大、小钱混合流通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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