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俊志专栏

中国古代货币法二十讲(四):黄金以溢名, 为上币

石俊志

时间:2019-10-18

导 言

本文为《中国古代货币法二十讲》的第四讲,结合了司马迁所著《史记·平准书》,讲述了战国、秦朝及汉朝对黄金的计量。

战国时期,各国都使用“益”字作为黄金单位的名称,但其重量却各自不同,其间存在较大的差异。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采用了齐国的黄金单位:“一溢二十四两。”又由于秦朝崇尚水德,因此黄金单位“益”字,就被加上三点水,改为“溢”字。楚汉战争时期,刘邦为了争取人心,平抑物价,因此让黄金单位缩水。从24两下降到16两。汉朝取代了秦朝后,在货币制度上采用“金”字,以应刘氏王朝“劉”字中的“金”字,便采用“鎰”字。

《中国古代货币法二十讲》

石俊志 著

黄金以溢名,为上币。

黄金以“溢”为单位名称,属于上品货币。

战国金制

这条史料来自司马迁所著《史记·平准书》。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武力统一中国,并统一了中国的货币制度,确定黄金为上品货币,单位名称为“溢”。

“溢”是个重量单位。那么,秦始皇统一中国时,“溢”的重量究竟是多少呢?长期以来,众说纷纭,迄今尚无定论。

为了搞清楚这个问题,让我们先来看一看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前,战国时期各国黄金单位的状况。

战国时期,各国都使用“益”字作为黄金单位的名称,而不是使用“溢”字。“益”是个较大的重量单位,可以分为若干个小单位。比“益”更小的单位,齐国使用“货”,十二货为一益;魏国使用“釿”,十二釿为一益;楚国使用“两”,十六两为一益。

秦国也使用“两”作为“益”下面的小单位。但是,秦国的益可以分为多少两?我们找不到出土实物的证据,而文献记载则是矛盾重重。《战国策》中,黄金单位“金”“益”“斤”都有使用。鲍彪说:“一鎰二十四两。”高诱说:“二十两为一溢也。”更有元刊吴本《战国策》云:“四十四两为一溢也。”

后世所著相关文献中,“益”“溢”“鎰”交替出现,更是多有混淆。

根据对出土战国各国金器铭文以及重量测量进行研究考证,秦国1两相当于现代15.81克。齐国1益相当于现代369.64克,约合秦国24两。魏国1益相当于现代315.83克,约合秦国20两。楚国1益相当于现代251.30克,约合秦国16两。

战国时期,各国都使用益作为黄金单位,但其重量却各自不同,其间存在较大的差异。这种差异似乎存在于不同铜钱的流通区域。以铜钱的流通区域来划分,东部沿海齐国及赵、燕等国属于刀币流通区,1益黄金的重量约合秦国的24两。黄河中游的魏国及韩国属于布币流通区,1益黄金的重量约合秦国的20两。南方楚国属于蚁鼻钱流通区,1益黄金的重量约合秦国的16两。

当时,楚国盛产黄金,使用爰金作为货币。爰金的形制多为一钣多块,每块上印字,好像整版的联张邮票,可以切割使用。彭信威先生指出,楚国金钣由不同的数量组成,“根据实物和土范,一钣金饼的数目并不固定,有时十六方,有时二十方,有时二十四方”。

由此看来,楚国对布币流通区和刀币流通区各国的国际贸易,采用方数不同的金钣进行支付。

《随书·律历上·权衡》云:“梁、陈依古称,齐以古称一斤八两为一斤。开皇以古称三斤为一斤。”南朝崇尚古制,齐高帝萧道成曾为齐公、齐王,最后建立了南齐政权,一直以齐为号。南齐恢复战国时期齐国的度量衡制度是很有可能的。隋朝时所说南齐实行一斤八两为一斤,就是十六两加上八两,正好是二十四两。关于战国时期齐国曾用二十四两为黄金单位,这里也可作为一个佐证。

秦朝金制

黄金以溢名,司马迁所说的“溢”,是秦始皇统一中国货币制度时的黄金单位。这个“溢”的重量究竟是多少呢?

从地理的情形来看,秦国东临韩魏,远离齐国,所以更接近布币流通区,黄金单位以“二十两为一溢”更为和谐通畅。但是,秦国没有采用韩魏的黄金单位,而是采用了齐国的黄金单位:“一溢二十四两。”这个推断有以下四点理由:

第一,张苍修补《九章算数》,例题中透露了相关的历史信息。

张苍是秦朝的官员,在西汉初期做了汉朝的丞相。张苍在西汉初期修补《九章算数》,其中一例题说,1金为9800钱;另一例题则说,金1斤为6250钱。两题所述黄金价格差距悬殊,后世学者多以为张苍搞错了。仔细看来,“金”和“斤”是两个不同的黄金单位。“金”指的是秦朝的黄金单位“溢”,约合秦国二十四两,“斤”指的是汉朝的黄金单位“斤”,约合秦国16两。24两与16两之间的比例是1∶1.5。《九章算数》中,“一金”与“金一斤”的价格比例:9800÷6250=1.568,大约也是1∶1.5。所以说,张苍在《九章算数》例题中所述的黄金价格,“一金”指的是秦朝黄金单位“溢”;“金一斤”指的是汉朝黄金单位“斤”,其中透露的历史信息并无差错。

第二,秦国的度量衡制度源自卫国。

卫国1益相当于现代373.91克,约合秦国24两,此事有出土实物为证。

公元前359年,商鞅在秦国实行变法,统一了秦国的度量衡。秦国是个落后的国家。商鞅出自卫国,熟悉卫国的度量衡情况,所以采用卫国的度量衡制度,将秦国的“益”确定为24两,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第三,参照了秦国的铢两制度。

秦国的度量衡制度,1两为24铢。采用1益为24两,与1两为24铢的制度恰好和谐一致。

第四,秦朝代周,采用五德水数,以六为纪。

战国时期,騶衍提出五德终始说,认为朝廷的更替是因为前朝德衰,新朝的德可以克胜前朝的德。秦朝和汉朝都相信騶衍的学说。周朝得到火德,享有八百年天下。秦朝代周,是以水灭火,当定水德,改正朔,易服色、法制度、色尚黑,数以六为纪。24这个数正合五德水数,而20两则不合。

既然崇尚水德,秦朝的货币制度中使用的黄金单位“益”字,就被加上三点水,改为“溢”字。

汉朝金制

然而,秦朝只存在了十五年。

公元前206年,秦朝灭亡,楚汉战争爆发。第二年,汉王刘邦“为秦钱重难用,更令民铸钱,一黄金一斤”。

刘邦为什么“更令民铸钱”?原因是刘邦缺钱用。楚汉战争耗费了大量的金钱。刘邦想把一个钱儿掰成两半儿来用。当时流通中的铜钱是秦半两,法定重量为半两,即十二铢。实际上,秦半两早已减重至八铢左右。刘邦将秦半两熔销为铜,再铸造成重量四铢一枚的小钱,就实现了一个钱儿掰成两半儿来使用的目的。

战争需要金钱,还需要人心。刘邦造小钱,造成物价上涨,铜钱贬值,百姓手里的钱财缩水,相当不得人心。怎样才能既得到金钱,又得到人心?刘邦决定拉着百姓一起造小钱,让百姓也跟着一起发财。但是,造小钱也需要有个理由。刘邦马上找到了理由:“秦钱重难用。”秦半两太重了,不好使用。于是,刘邦和百姓一起造小钱,小钱的重量很快就降到二铢左右,后世称其为“榆荚钱”。

这时候,百姓有“万钱一金”的概念。铜钱一下子小下去了,无法维持“万钱一金”的概念。怎么办?让黄金单位也缩水。于是,刘邦下令“一黄金一斤”,让黄金单位从24两下降到16两,以使其与铜钱减重的幅度相匹配。

同时,刘邦还要打一些政治牌。黄金16两为一益的制度,是战国时期楚国的制度。刘邦拥戴楚怀王反对暴秦,在黄金单位制度上恢复楚国制度,具有政治色彩,有利于号召民众。

汉朝取代了秦朝,自然不能继续崇尚水德,“溢”字不方便使用了。于是,汉朝在货币制度上采用“金”字,以应刘氏王朝“劉”字中的“金”字。此后,人们再提起“益”这个黄金单位,便采用“鎰”字。结果,史书中就出现了“益”“溢”“鎰”交替出现、混淆不堪的现象。

然而,黄金16两1斤的制度却被长期地延续下来,直至辛亥革命,皇帝专制制度被推翻之后,才被10两1斤的制度所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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